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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来源: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企业

  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小升高” 计划》(苏科高发〔2017〕269号)以及《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的实施方案》(昆办发〔2018〕104号)文件精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更好更快发展,全面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为目标,始终坚持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人才科创工作的首要举措,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提高创新能力与壮大规模并重,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思路,加快培育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带动整体产业迈向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昆山高质量发展实现 “全新一跃” 。

  二、主要目标

  通过综合施策,形成全社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合力,构建完善企业培育服务链,畅通成长通道,切实增强企业创新活力、动力和能力。全面落实产业科创中心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扶持体系,全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750家,认定645家,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600家,成功入库550家,全年实现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1500家。

  三、基本原则

  1. 突出企业主体,推动量质并举。突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力军的地位,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注重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机制和工作流程,提高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壮大。

  2. 坚持上下联动,注重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财政、科技、工信、资源规划、税务等部门作用,全力支持老工业园区改造成新型孵化载体,健全 “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 的培育链条,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发展的摇篮。建立健全市、区镇两级沟通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区镇 “主人翁” 角色,注重政策的联动和统筹,努力形成全市覆盖、全域协同的发展格局。

  3. 强化动态服务,完善考核评价。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动态监测,加强企业动态管理和服务,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可持续性。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各类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一把手” 负责制,加大在区镇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占比,提升影响力。

  四、工作举措

  1. 开展工作对标找差,优化建设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 “省创新40条” ,“科技改革30条” 文件精神,聚焦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照自身不足,深入上海、深圳等创新先进地区开展对标找差,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创新型企业调查摸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测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提供保障。(责任部门:科创办、科技局、统计局)

  2. 制定持续培育计划,推动申报量质并举。实施高企培育“333” 计划,重点梳理 “到期高企、培育入库企业、上年度未通过企业” 三类高通过率企业,充分挖掘 “瞪羚企业、发明专利企业、软件企业” 三类基本满足条件企业,全面发动 “人才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类潜力企业,确保全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数量。(责任部门:科技局、人才办、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区镇)

  3. 树立高企核心地位,构建系统支持体系。加强对入库、出库和认定高企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区镇联动作用,构建以市级资金为主,区镇资金为补充的财政资金奖励模式。建立跨部门联动支持机制,市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倾斜性支持,享受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中高企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责任部门:财政局、科创办、转型办、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

  4. 落实财政税收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高企培养、建设、评估的政策执行力度,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专题培训,围绕重点企业开展上门服务,做到应知尽知、应免尽免。梳理符合高企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要求的企业清单,确保优惠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中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部门:税务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区镇)

  5. 激发企业维权意识,补齐知识产权短板。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对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中给予重点扶持。优先支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开展专利布局,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获取专利,享受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审查通道,缩短培育企业专利授权周期。(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科技局)

  6. 优化企业制度管理,提升技术攻关能力。引导企业将创新发展理念落实到日常管理,建立完善、规范的研发费用投入财务核算辅助账或专账等科技管理制度和会计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压实主体责任,促进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祖冲之自主可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推动高企成为全市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的重要力量。(责任部门: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税务局)

  7. 壮大创新人才队伍,增强企业技术水平。在我市人才培育计划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共建实训基地,持续实施柔性引才、专项人才等专项计划,推动企业引进一批高水平研发人才、产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出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专项政策,帮助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责任部门:人才办、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卫健委)

  8. 聚焦创新要素集聚,营造发展良好环境。对符合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建设用地。全面落实创业投资、信贷风险补偿、载体孵化面积和运营评价补助等政策,探索新型产业用地政策,大力建设垂直型科创综合体,推动老旧工业园区改造建设成为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责任部门:资源规划局、金融办、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9. 开展政策精准培训,提高认定通过比例。制定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培训方案,按照精细化、多批次的标准,组织开展高企申报培训,确保每家拟申报企业至少轮训一次。主动邀请省专家来昆召开政策培训和申报动员会,针对到期高企、未通过企业、培育企业等,组织小范围培训,有针对性的提供解决方案。开展 “百人千企” 培训行动,在全市科技系统、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中遴选100名政策辅导专员,为1000家企业做好政策服务。(责任部门:科技局,各区镇)

  10. 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建立标杆型高企奖励机制,围绕研发投入、创新能力、成长潜力、税收贡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梳理出一批龙头高企,形成典型案例。统筹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广泛营造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责任部门:宣传部、科创办、融媒体中心、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将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协调小组纳入全市产业科创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管理,在原有的财政、科技、税务等部门基础上,增加发改、工信、资源规划、应急管理、环保等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会商企业培育名单。各部门在自身职能范围内,以最大力度简化审核内容,畅通高企申报渠道,建立完善责任共担、成绩共享、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

  2. 优化纵向联动机制。建立市、区(镇)科技部门两级联动推进机制,分解年度任务,整合服务资源,搭建上下联动,有力有形的组织体系。各区镇明确一名高企管理专员,市科技局负责区镇高企专员的培训辅导,区镇专员负责本区域的高企摸底、初审等具体工作,形成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的全市高企申报管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3. 突出任务督查考核。围绕全市产业科创中心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提高高企认定培育在全市区镇目标管理考核中的比重,建立高企工作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 “指挥棒” 作用,有效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依托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分析系统,对已申报、拟申报企业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掌握发展现状。

上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昆山市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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